浙江湖州市國資委試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辦法
浙江湖州市國資委試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辦法

文章來源:浙江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5-09-30
浙江湖州市國資委試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監督,規范國有資產產權處置和資產評估管理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近日,湖州市國資委制定了《湖州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制度試行辦法》,對重要事項的資產評估將組織各方專家進行評審。
實行專家評審的資產評估的范圍為經湖州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權部門批準,并需市國資委核準或備案的涉及國有產權變動等經濟事項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的重點是審核評估過程是否符合有關評估準則的規定;評估中涉及增減幅度較大的項目的增減原因和依據是否充分;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無形資產等特殊資產的,其歷史、當前和經濟行為發生的使用狀況(性質)是否合法、合規,其價值的變化是否合理、合乎市場規律等方面。該辦法的出臺有利于集思廣益,利用專家集體智慧對評估報告進行全面科學的論證和審核,使資產評估等行為做到更公正、更規范,從而進一步加大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