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資委加大對虧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力度
山東國資委加大對虧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力度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5-09-12
山東國資委加大對虧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力度
為促進虧損的省管企業盡快實現扭虧、減虧目標,山東省國資委研究確定了相應的考核辦法。對于虧損企業,重點考核利潤總額,減虧視同實現利潤,另外考慮總資產報酬率和主營業務收入兩項指標。考核目標值主要依據2004年財務決算反映實現值確定,近三年虧損額連續增加的,利潤總額不低于2004年實際水平;近三年虧損額連續減少的,要實現同比例減虧;其他指標參照三年實現值確定。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對于扭虧為盈的企業,最高可給予其法定代表人基本年薪3倍的績效年薪;對未能扭虧為盈但完成或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給予基本年薪1-1.5倍的績效年薪;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相應扣減績效年薪或只發基本年薪。日前,山東省國資委已與6戶虧損企業簽訂了2005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確定了相應的減虧或扭虧指標。其中,山東省水利工程總公司計劃扭虧為盈,其余5戶企業計劃減虧幅度多數在10-2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