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北京晨報 發布時間:2005-08-01
國企老總薪酬不能超工人12倍 年度考核改任期
北京市國資委正在試點對國企領導者執行新的業績考核制度—將“年度考核”改為“任期考核”,并與薪酬水平緊密掛鉤。這是從昨天召開的市國資委半年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昨天,北京市國資委與首旅等 5 家國企簽訂了《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規范國企領導的收入將成為下半年工作重點之一。 北京市國資委下半年將加強對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對國企領導層自定名目、自立自發的那部分收入要嚴肅查處、堅決取締。凡是未經國資委審核的收入一律視為非法收入,發現問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有關負責人表示,國企領導的收入要進行合理合法的調整,但領導工資不能高于企業工人平均工資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