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出臺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辦法
甘肅省出臺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辦法

文章來源:西部商報 發布時間:2005-06-09
甘肅省出臺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辦法
近日,甘肅省國資委出臺了《甘肅省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稱《考核辦法》),其中規定省國資委將對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并將其分為A、B、C、D、E五個級別,并依此進行獎懲,省屬國企老總如果考核不合格,年薪將不能拿全。
定指標
老總每年要簽責任書
據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考核辦法》的考核對象是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中,由省政府或省國資委任命、建議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每年,國企負責人都必須和省國資委簽訂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企業的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成為主要效益考核指標。省國資委對企業負責人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進行審核確定,雙方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
定級別
業績確定負責人薪酬
根據《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被確定為A、B、C、D、E五個級別,完成考核目標值為C級,國企老總的薪酬將由經營業績來決定。據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負責人年薪由績效年薪和基本年薪構成,績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考核結果等因素延期到連任或者離任的下一年兌現。如果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業績被確定為A級、B級的,除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外,還將得到相應的中長期激勵;業績被確定為C級的,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而D級和E級將被扣減延期績效年薪,同時,可不再對其任命、續聘或對其工作進行調整。對社會、行業和企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負責人,國資委還將設立特別獎,進行獎勵。
定財務
虛報財務狀況將重罰
據介紹,《考核辦法》還規定,如果國有企業負責人虛報、瞞報財務狀況,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外,省國資委還將扣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的績效年薪或延期績效年薪;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除了要受到法律懲處外,還要酌情扣發其績效年薪或延期績效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