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區國資委完善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
新疆區國資委完善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

發布時間:2005-03-04
新疆區國資委完善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
新華網烏魯木齊3月3日電 近日,在新疆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自治區國資委與八鋼集團等7家國有企業,簽訂了2005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這是自治區國資委首次對國企實施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4年10月正式成立后,為切實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落實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制定出臺了《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2005年經營業績考核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了獎懲制度。自治區國資委依據2005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對企業負責人實施獎懲。企業負責人2005年年薪包括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兩個部分。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績效薪酬的60%在2005年度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考核結果等因素延期到連任或離任的下一個年底兌現?!兑庖姟芬幎?,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破壞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以及由于領導工作失職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酌情扣發其績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