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國資委不斷完善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工作
湖北襄陽國資委不斷完善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工作

文章來源:襄陽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6-26
襄陽國資委自2009年實行企業負責人年薪管理以來,不斷完善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方式和方法,極大地調動了企業負責人生產和經營的積極性。初步探索出一條符合襄陽實際的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新路子。
一是實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類管理。對改制重組、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的企業,以及新建企業、小微企業,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的分配制度;對生產經營穩定、管理基礎較好、財務核算規范的企業,實行年薪制管理。同時,明確規定市場選聘的高管人員薪酬,按市場價位及個人業績由董事會確定。
二是堅持薪酬與分類考核掛鉤。年薪制企業考核分為競爭類、公共服務類和功能類,競爭類企業著重考核經濟指標,公共服務類和功能類企業著重考核綜合經濟指標和承擔政府專項任務。實行崗位績效工資的企業,重點考核績效目標和職能目標,完成目標任務給予一定的績效獎勵。從薪酬水平來看,年薪制企業要大大高于績效工資制企業,競爭類企業要高于公共服務類企業。
三是提高薪酬與企業負責人履職盡責的關聯度。把企業負責人薪酬與全員考核、職務消費、工資預算管理、安全生產、節能減排、財務管理聯系起來,對全員考核不得力、超預算、財務管理混亂等情況,扣減企業負責人薪酬。同時,拉開副職薪酬差距。企業負責人副職年薪收入一般為正職的0.6至0.8倍,系數的確定由企業根據負責人職責、工作難度、價值創造水平等績效情況,兼顧資格、資歷等因素,實行量化考核,打破系數均等的格局。
四是積極探索中長期激勵的有效方式。制定《襄陽市國資委關于在出資企業開展股權激勵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兩戶試點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制定切合企業實際的股權激勵方案,開展股權激勵工作,不斷探索中長期激勵的模式。
五是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的風險防控機制。推行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金延期支付和追回制度,將當年績效薪金40%劃入企業年薪專戶,對于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D級以下的企業負責人,按規定扣減延期績效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