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國資委落實“兩個責任”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保駕護航
江蘇常州國資委落實“兩個責任”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保駕護航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9-04
常州國資委黨委、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找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的定位,圍繞國資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多措并舉,國資監管和廉政建設成果豐碩。
一是建立責任落實機制。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反腐倡廉的目標管理機制,黨委主抓紀委監督實施,形成領導、部門、崗位相結合的責任體系。
二是建立勤廉雙優考評機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和出資企業廉潔經營目標兩落實,形成強激勵、硬約束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機制。
三是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統籌協調不同管理體制的國有企業,增強工作合力。
四是科學謀劃制度建設。制定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包含了教育、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反腐倡廉專項制度。
五是擴大權力事項監管覆蓋面。把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體現在重組改制、產權轉讓、業績考核、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等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實現監管事項的全覆蓋。
六是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監督管理。督促企業領導班子建立和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形成責任可溯的決策流程。
七是創新企業廉潔風險防控體系。將廉潔風險防控體系根植于企業經營管理,使監督體系與相關管理活動相融合。對容易滋生腐敗的要害崗位、關鍵環節、項目實施,制定相應防控措施。
八是打造“四位一體”外部監督機制。有效整合監督資源,從監事會單兵作戰向監事會、巡查組、紀檢監察工作站和監督員隊伍協同作戰轉變。強化財務監督為主要監督手段,加強監事會力量和監事會工作制度建設,通過外派監事會成員,強化對權力監督的剛性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