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國資委出臺文件規范企業關閉清算工作
江蘇南京國資委出臺文件規范企業關閉清算工作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9-09
為全面落實《深化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市屬集團內部資源清理整合,規范做好關停企業財產清查、資產和債權債務處置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各項清理任務,近期,南京國資委結合市屬集團停產企業實際情況,出臺了《關于規范推進企業關閉清算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三個規范、一個強化”,推動市屬集團積極穩妥地做好國有企業關閉清算工作。
一是規范清算方式。南京市屬集團在全面梳理所屬關停企業具體狀況的基礎上,一企一策研究制訂操作路徑,結合企業實際,確定關停企業具體清算方式。
二是規范決策程序。嚴格執行企業重大事項“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南京市屬集團董事會履行決策主體職責,規范履行各項決策程序。
三是規范清算流程。此次關閉清算工作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成立清算組。國有全資企業由南京市屬集團組織成立清算組,國有控股企業由股東方共同派員成立清算組,并進一步明確了清算工作流程。
四是強化監督考核。堅持按照建設“勤廉國資”要求,以規范清算流程、提高清算收益為主線,全面強化監督管理。南京市屬集團作為責任主體,加強對企業關閉清算工作的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