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資委黨委研究制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浙江國資委黨委研究制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文章來源:浙江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7-04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國資國企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更好地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日前,浙江國資委黨委緊密結合國資監管與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強調,要增強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識,浙江國資委黨委必須履行委機關、直屬單位和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認真抓好分管處室、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各處室、直屬單位要按照委黨委的部署要求,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的落實。
《實施意見》明確了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主要任務,分別對浙江國資委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責任的具體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
《實施意見》對落實好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報告制度、落實廉政談話制度、強化紀委監督責任、加強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等,確保浙江國資委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