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資委多措并舉落實“兩個責任”
山東國資委多措并舉落實“兩個責任”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12-15
為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山東國資委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協調機制,建立省管企業紀委書記述職制度,開展省管企業巡察工作,力促省管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
一是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山東省實施〈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辦法》的意見。意見明確了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提出了三項重點任務:一要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堅持黨組織從嚴抓黨風,弘揚優良傳統和作風;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嚴明黨的紀律,為作風建設提供保證。二要堅決懲治腐敗。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嚴肅查處企業經營管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的不正之風。三要科學有效預防腐敗。深入推進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潔文化建設,筑牢思想道德防線;以規范權力運行為主線,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貫穿于國資監管和企業改革發展各項制度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打造“陽光企業”;深化企業改革,從體制機制上防治腐敗。意見強調山東國資委和省管企業各級黨委要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紀委要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協調機制,狠抓任務落實。
二是出臺了山東省管企業紀委書記述職制度。對述職的目的意義、對象、內容、方式、程序以及時間要求6個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述職工作每年組織一次,每年12月份或次年第一季度進行。述職主要內容是協助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落實監督責任,突出主業、監督執紀問責情況,特別是糾正“四風”、自主查辦案件和開展效能監察情況;落實上級交辦、督辦的信訪件和案件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從源頭上防止權力濫用的情況;按照上級要求推動紀檢監察機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強自身建設,發揮表率作用,以及抓班子帶隊伍情況;工作中的不足、整改措施以及對上級紀委的意見建議等。述職采取會議述職與書面述職相結合的方式,由山東國資委紀委統一組織并作出評價意見,作為當年對各企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是建立了對省管企業開展巡察的制度。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2個巡察組,利用2個月的時間對2戶企業開展巡察工作,近期進駐企業。明確巡視內容和重點,圍繞“四個著力”, 切實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見成效,更加著眼發現企業違規經營投資決策、失職瀆職、違規擔保、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損害國有資產安全的問題,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問題,形成威懾。重視巡察效果,一方面突出黨內監督,突出對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關口前移,“下沉一級”了解情況,提高巡察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又體現出資人的意志,強化出資人的監管;并從整合監督資源、提高監督效能方面作出有益探索。注重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和成果運用。巡察情況向領導小組和黨委會匯報后向企業進行反饋。企業在一個月內制定整改方案,兩個月內報整改情況報告。巡察結果和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和對干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