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國資委實行出資監管企業紀檢監察專員派駐制度
江西景德鎮國資委實行出資監管企業紀檢監察專員派駐制度

文章來源:景德鎮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9-19
近日,江西景德鎮國資委為健全各出資監管企業紀檢監察隊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決定對各出資監管企業實行紀檢監察專員派駐制度。此舉為有效落實國資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紀委“兩個主體責任”要求,進一步加強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國有資產監管效能,提升監管企業健康運營效率奠定了良好基礎。
據悉,景德鎮國資委作為今2014年景德鎮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紀委“兩個主體責任”的試點單位,除進一步充實完善景德鎮國資委紀委領導機構,強化紀委工作職責外,還積極探索加強出資監管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景德鎮國資委借鑒外地科學做法,決定對各出資監管企業實行紀檢監察專員派駐制度,并對派駐紀檢監察專員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協助企業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整體推進企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二是監督企業黨組織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和“三重一大”各項制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加強對企業領導班子、領導人員和關鍵崗位的監督,推動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三是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推進企業廉潔文化建設,促進企業領導人員自覺遵守廉潔從業各項規定,對企業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獎懲、評議和考核進行監督。
四是嚴格執行黨章和各項黨內法規,保護企業及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并對企業的發展戰略、重大決策部署實施有效監察,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五是受理本企業各類信訪舉報,依紀依法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并承辦同級黨組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