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次對國企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施綜合考核評價
杭州首次對國企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施綜合考核評價

文章來源: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10-17
今年,杭州市制定出臺了《杭州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首次對國企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施綜合考核評價,組織部門和國資監管部門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國企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等次。
該《辦法》分為年度考核評價和任期考核評價,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一是突出經營業績導向。充分體現企業作為經濟組織的特點,在班子和個人綜合考核量化評價權重設置上,經營業績所占權重均為50%,其數據由國資監管部門提供。
二是重視對國有企業發揮作用的考核。把企業承擔經濟、政治、社會“三大責任”的情況,融入民主測評的評價要點和標準,激勵國有企業通過自身的全面發展更好地承擔并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三是科學設置測評內容。對班子主要測評政治素質、經營業績、團結協作、作風形象3個一級指標和13個二級指標,對領導人員主要測評素質、能力、業績4個一級指標和10個二級指標,并提出相關評價要點。
四是合理確定評價權重。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分別賦予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其他人員不同的權重,進行量化評價。
新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實施后,杭州市市屬企業領導人員普遍認為這種考核方式區分了國有企業與市直機關的不同性質,對企業有很強的針對性,考核結果更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