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國資委系統企業2014年實現營業收入135億
甘肅蘭州國資委系統企業2014年實現營業收入135億

文章來源: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2-04
2014年,甘肅蘭州國資委在蘭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監管,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蘭州國資委系統企業實現營業收入135億元(同比增長24%)、完成工業增加值26.3億元(同比增長20.1%)、實現利稅9.5億元(同比增長25%)、全系統完成投資70多億元。向蘭州新區區域內招商引資到位資金5.26億元、向上爭取到位資金2349萬元。
一、堅持以發展為目的,以改革為動力,以項目為抓手,著力推動蘭州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做優做強。
(一)根據省、市《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
(二)提前謀劃,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監管企業的實際,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一是針對蘭州市國有企業“小、散、弱”、競爭力不強的現狀,提出了整合市屬國有資產或國有股權,打造蘭州建材、裝備制造等行業集團公司,促進企業做大做強的具體思路。組建了國有獨資的蘭州國資利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目的是將市屬經過改制重組退出國有序列的企業以及其他國有企業的非經營性資產統一納入該公司管理,確保非經營性資產有效使用,解決好民生問題。同時,通過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切實減輕國有企業負擔。組建蘭州建材集團公司已提出方案,組建工作正在逐步實施;蘭州水泵總廠正在進行改制,改制后以該企業為主,整合組建蘭州裝備制造集團公司;其他行業公司的組建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二是會同蘭州市直有關部門對全市國有資產進行了清查,并按照市政府要求提出了《全市國有資產整合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
三是對監管的國有企業進行了逐戶排摸,制定了一企一策改革方案。完成了蘭州百匯百貨公司改制重組產權轉讓和蘭州真空設備有限公司與央企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510所增資擴股引資重組項目簽約。完成了蘭州宇通客車有限公司股權劃轉移交工作,和市直有關部門一起與鄭州宇通集團多次洽談,合作啟動生產,為保住客車生產資質做了大量協調工作。
(三)深入實施“3341”項目工程,著力推進了重點項目建設。
一是把項目建設作為促進和帶動蘭州國資系統企業快速發展、跨越發展、轉型發展的不懈動力和重要抓手,2014年在蘭州國資委系統企業組織實施53個新建和續建項目,當年實際完成投資70.38億元。蘭威水務集團道路配套管網工程、甘肅昆侖燃氣公司永登加氣站、小西坪糧食現代物流中心、長征機械公司出城入園等13個項目建成投產,公交集團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蘭州能投公司餐廚垃圾處理等10個項目基本建成。重點項目中:蘭州水泵總廠在蘭州新區征地296畝實施出城入園搬遷改造項目計劃投資5.9億元,2014年已完成投資2.2億元,該企業在蘭州新區皋蘭縣黑石川循環經濟園區征地1057畝、投資5億元實施的鑄造產業園區項目已于2014年11月開工建設;蘭州沙井驛建材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甘肅鴻盛巖棉科技有限公司在臨洮縣征地465畝,計劃總投資4.7億元的年產10萬噸巖棉制品暨深加工生產基地項目于2014年9月開工建設;列入市政府100項重大建設項目,由蘭州沙井驛建材有限公司與甘肅華尊立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總投資8.93億元的“立達國際汽配城”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7.03億元,商業中心及辦公中心主體基本建成。
二是認真組織實施蘭州水源地工程項目建設。根據市政府安排,由蘭州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的蘭州水源地工程建設項目已于2014年10月正式開工,總投資約60億元,采用EPC模式建設,力爭2016年底建成。
二、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認真履行出資人職責,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一)不斷完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制定和修訂了《蘭州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問責辦法(試行)》、《蘭州市市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及決策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加強了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及問責,加強了對企業重大事項報批及報備管理。
(二)轉變國資監管方式。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要求,實現監管重心向管企業章程、管董事會、管資本和股權、管經營業績考核轉移。梳理、編制了蘭州國資委權力清單和工作職責清單,使每項權力和職責有法可依,做到該管的堅決管住,該放的堅決放開,保障企業的經營自主權。
(三)實現了對蘭州市屬國有資產的監管全覆蓋。對市屬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市屬改制重組企業非經營性資產及蘭州國資委系統企業所屬農場及林場進行了摸底清查和統計匯總,盤清了企業國有資產家底。結合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推動了市級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集中統一監管。
(四)切實加強國資監管,依法維護國有出資人權益。強化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財務監督、紀檢監察監督和監事會監督,努力形成監督合力。重點強化了對企業財務預算的審核及執行情況監督,強化了對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論證和審批,加大了對企業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了監事會的日常監督,通過撰寫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發放《提醒函》、《整改意見書》等,不斷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