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深化國企改革“1+5”方案
山東出臺深化國企改革“1+5”方案

文章來源:《經濟日報》3月23日第10版 發布時間:2015-03-24
近日,山東省發布《關于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與《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等5個配套政策文件,整體被稱為“1+5”文件,確定了今后一段時間山東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和工作任務。其中,山東提出將省屬471戶國有企業30%的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省社會保障基金,成為此次改革方案中的最突出亮點。
目前,山東國企機構臃腫、機制僵化、效率低下等“大企業病”比較嚴重,資產負債率持續攀升,經營風險不斷加大。為此,山東從2014年6月份起,召開多次專題會議,出臺了相關改革意見及配套文件。
按照山東深化國企改革文件要求,省屬國企要以上市公司為標準,建立健全現代企業財務和審計制度,打造“陽光國企”。改革主要分為兩個方面,首先要加強企業財務監管,以上市公司標準規范省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2016年省管企業全面達到上市公司財務管理標準。加強出資人財務監督,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動態監控。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加強當期監督。完善財務總監制度,6月底前實現省管企業財務總監全覆蓋。其次,要強化審計監督,建立企業審計、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共同參與的大審計格局。完善企業內部審計體制,建立內審部門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報告工作制度。加大社會審計力度,嚴格選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省屬企業年度財務決算進行審計,按計劃對省屬企業決策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是本次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按照改革時間表,2015年5月底前,山東部分重點企業要配齊董事會成員。從9月底起,全部省管企業董事會人數要達到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