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圍繞落實“兩個責任”
安排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安排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青島國資委圍繞落實“兩個責任”
安排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安排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5-04
日前,青島國資委黨委制定印發《關于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對國資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進行部署。
《意見》明確指出,2015年國資委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市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青島市委、市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緊緊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崗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創新紀檢監察工作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扎實推進“廉潔國資”建設,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國有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意見》要求從六個方面做好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一要堅持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二要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三要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四要加強廉政教育,以制度規范權力運行。五要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六要拓寬紀檢監察工作渠道,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意見》還對反腐倡廉重點任務進行責任分工,做到層層傳導壓力,件件落實責任,確保全年工作任務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