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國資委全面梳理職權清單和責任清單
寧夏國資委全面梳理職權清單和責任清單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5-22
近日,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運行責任清單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寧夏國資委對照《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規章制度,積極借鑒外地成功做法,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強烈的使命感全面梳理職權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做到“所有權責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責”。
一是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部署。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立政府職權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動員大會后,國資委領導班子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成立了梳理職權清單和責任清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法規處,負責收集、審核、匯總、上報等工作;各處室、監事會負責人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梳理職權和責任清單,落實專人負責集中上報工作,對相關職權及責任事項力求做到有據可依、追責可查、擔責明晰。
二是互動學習,深入領會精神。認真學習寧夏回族自治區編辦及政府法制辦出臺的《建立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指南》及《政府部門責任清單編制指南》,統一思想認識,領會文件精神,并召集各處室、監事會負責人啟動培訓會議,互動式交流探討職權范圍、運行流程、清單框架、責任追究等事項,嚴格按照指南要求保質保量做好相關工作,切實將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是認真梳理,確保全面準確。在梳理過程中,寧夏國資委具體做到“四個把握”,即把握“誰行使、誰梳理”原則,對現有行使的行政職權全面梳理,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擴大、放棄或隱瞞職權事項;把握“權責法定”原則,對梳理的每項職權查找出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依據,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把握“權責—致”原則,職權清單與責任清單同步建立,每項職權必有責任對應,做到有權必有責,失職受追究;把握“高效服務”原則,以改革的精神,準確定位國資監管職能,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辦事效率,全面提升國資系統為企服務水平。
四是規范程序,嚴格審核把關。職權及責任清單梳理工作開展以來,寧夏國資委定期掌握情況、詢問進度、研究問題、提出對策,督促國資委辦公室及法規處落實相關工作,并于5月7日召開主任辦公會議,聽取了相關匯報,對職權及責任事項逐條審核,逐項把關,不斷完善相關內容。目前,經梳理匯總,共確定部門行政職權24項,其中:行政檢查1項,其他類別23項;共確定責任事項125項,另有建議自治區政府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