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國資委進一步加強依法治企工作
內蒙古國資委進一步加強依法治企工作

文章來源:內蒙古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6-10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國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座談會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各項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法治建設,促進企業依法推進改革發展,近日,內蒙古國資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出資監管企業依法治企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各出資監管企業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刻認識、理解和把握新形勢下依法治企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改革的精神與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自身各項管理制度作為管理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和遵循,不斷加強依法治企能力建設,努力打造法治國企,推動企業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
《意見》要求,各出資監管企業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采取措施,確保依法治企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是要以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為方向,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是以加強企業基礎管理制度建設為重點,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水平。
三是以推進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為關鍵,努力提升依法治企的質量。
四是以加強企業法治隊伍建設為根本,努力提高法治人才保障水平。
五是以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支撐,努力提升普法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