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國資委四項措施強化市屬國有企業資產監管
山東日照國資委四項措施強化市屬國有企業資產監管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7-09
近年來,山東日照國資委以深化改革發展為動力,積極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企業監管的新方法、新途徑、新模式,全面加強國資監管體系建設,確保全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一是加強國資監管制度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市出臺的法規、規章及配套文件,進一步分類梳理日照市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規,先后在國有企業擔保、重大事項管理、財務監督、產權轉讓、中介機構聘用等方面制定了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升了國資監管質量和水平。
二是開展年度財務決算審計。自2011年起連續四年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納入國資監管名單的市屬國有企業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并就審計發現的問題下發了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逐項整改,通過年度財務審計,進一步規范了企業財務管理行為。
三是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嚴格按照《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要求,認真審核、匯總所監督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按照市屬國企稅后凈利潤10%的征收比例征繳國有資本收益,進一步優化國有經濟結構布局,解決了部分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
四是探索國企薪酬體系改革。對日照港集團、城投集團等市屬重點企業實施綜合績效考核,建立企業負責人綜合業績與激勵約束機制相結合的考核制度,通過年度經營業績與薪酬管理掛鉤,進一步完善市管企業主要負責人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國有企業負責人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