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資委紀委明確“兩個責任”清單 切實履行責任擔當
海南國資委紀委明確“兩個責任”清單 切實履行責任擔當

文章來源:海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7-24
近日,海南國資委紀委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學習海南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印發的《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清單》。
這份《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界定了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黨委(黨組)其他班子成員、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紀委(紀檢組)班子成員和其他紀檢監察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其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19項、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7項、黨委(黨組)其他班子成員責任5項;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責任14項、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責任5項、紀委(紀檢組)班子成員責任4項,其他紀檢監察干部責任3項。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最新精神、最新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入推進國資國企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海南國資委系統的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必須按照“兩個責任”清單履行好自己的“責任田”,確實把責任落實到位。
會議要求,各省屬企業黨委、紀委要認真組織細化實施,強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把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主要負責人責任和其他班子成員責任,以及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責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責任、紀委(紀檢組)班子成員責任和其他紀檢監察干部責任全部明確。海南國資委紀委要結合全省國資國企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促進主體責任的落實,并把自身的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抓出典型,聚焦主業主責,為國資國企的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紀律保障。為了真正把責任到位,利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項活動,近期海南國資委黨委和紀委要組織召開一次“落實兩個責任”座談會,擬在8月初在調研的基礎上,籌備組建紀委巡查組,將在下半年對全省重點國有監管企業進行巡查全覆蓋,確保責任清單的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