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資委出臺《關于加強所出資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
廈門國資委出臺《關于加強所出資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章來源:廈門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8-24
近日,廈門國資委出臺了《關于加強所出資資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從九個方面要求廈門國資委所出資企業要把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提升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和服務作用。
《指導意見》明確規范了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以及管理體制。要求所出資企業要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可以與其他內部監督機構合署辦公,但不得與企業財務部門合署辦公;內部審計組織架構可實行集中管理制或分級管理制。要配備與企業規模相匹配、具有相應工作能力的內部審計人員,積極采取措施加強教育培訓,以適應內部審計轉型、更新知識和提高能力的需求。明確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長或總經理)主管內部審計工作,要確保內部審計機構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包括處理權或者處罰權)。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企業積極推進內部審計工作的全覆蓋,一要實現審計對象的全覆蓋,二要實現審計內容的全覆蓋,三要實現審計過程的全覆蓋,四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五要整合內部資源促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六要采取創新的審計組織形式保證審計監督全覆蓋。
《指導意見》的出臺有利于廈門市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推動企業規范管理、防范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及戰略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