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國資委與云南省總工會建立省屬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
云南國資委與云南省總工會建立省屬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

文章來源:云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9-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精神,更好服務企業、服務職工,不斷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發揮省屬企業在全省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的示范帶頭作用,云南省總工會與云南國資委決定建立省屬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在雙方反復協商研究的基礎上,近日,云南國資委黨委副書記聶愛軍代表國資委與云南省總工會簽訂了《省屬國有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協議書》。
云南國資委與云南省總工會建立省屬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有助于合力推動企業集體協商、民主管理、矛盾預防化解、困難職工幫扶等問題的協商解決,有助于企業和社會和諧、平安建設和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省屬國有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堅持服務企業、服務職工,信任支持、協商合作和便捷、高效、務實的原則。
在工作聯系機制的范圍上,一是工作互促,對企業勞動關系重大群眾性事件、職工培訓等進行共同研究;二是問題互商,對涉及企業勞動用工、職工權益保障等適時會商合作;三是信息互通,對各方掌握的企業生產經營、勞動關系、職工隊伍狀況等經常交流溝通。
在工作聯系機制的形式上,一是實行不定期例會制度,由雙方分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提議召開;二是經常性聯絡機制,由雙方業務部門經常聯絡溝通;三是對應協調機制,由雙方業務部門就具體工作開展互助合作;四是共同實施機制,在專題調研、課題研究等方面互派人員、共同合作。
在工作聯系機制的成效上,一是對例會研究事項,印發會議紀要;二是對經常性聯絡和對應協調機制交流的情況,列入雙方工作計劃;三是對共同實施機制確定的事項,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并適時總結。
云南國資委與云南省總工會建立省屬企業勞動關系工作聯系機制將以實施年度為單位,由雙方對年度工作聯系機制實施效果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