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國資委著力推進市屬企業監事會派駐工作
江蘇鹽城國資委著力推進市屬企業監事會派駐工作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11-09
為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國有企業監督機制,江蘇鹽城國資委在市屬國有獨資公司實行外派監事會制度,實現了市屬國有企業監事會派駐的全覆蓋。
一是加強領導,為監事會工作開展提供組織保障。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2013年9月鹽城市委決定鹽城國資委與鹽城市財政局分設,成立4個市屬企業監事會,并先后任命了三名監事會主席。鹽城國資委對各監事會均配備了專職監事,明確國資委財務考評處履行監事會工作辦公室的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協調和服務,為監事會工作的開展提供業務支持和組織保障。
二是建章立制,為監事會依法履職提供制度遵循。根據《公司法》和《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陸續研究制定了《鹽城市市屬企業監事會工作暫行辦法》(鹽政發〔2015〕136號)、《市屬企業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市屬企業向監事會提供的主要經濟事項》、《市屬企業職工監事管理暫行辦法》、《市屬企業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和《市屬企業監事會考核辦法》等六項制度,明確監事會職責、規則、義務以及監督考核等,著力提高監事會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三是實施派駐,做到市屬企業監事會派駐的全覆蓋。按照鹽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精神,鹽城市政府專門召開了市屬企業監事會派駐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首批組建3個市屬企業監事會,明確了各監事會派駐企業范圍。鹽城國資委一著不讓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陸續將各監事會派送到企業。目前,各監事會已正常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