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04-25
近日,煙臺市國資委印發《煙臺市市管企業擔保管理辦法》,對原有的擔保管理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規范市管企業擔保行為,切實加強擔保管理。為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新的擔保管理辦法明確企業的擔保行為均由企業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對擔保事項進行決策。同時,為了有效防范風險,要求各市管企業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擔保管理制度,完善擔保風險防范措施,依法合規開展擔保業務,并明確要求市管企業不得為個人及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不得為高風險業務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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