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州市國資委調整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審批范圍
江蘇省常州市國資委調整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審批范圍

文章來源:江蘇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05-11
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根據政府簡政放權的要求,江蘇省常州市國資委經請示常州市政府同意對市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審批范圍進行了調整:一是對主業從事資本運作、投資的國有企業,對以盈利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上市公司股權的行為,由企業按內部決策程序規范操作;二是對國有創投、風投企業的對外投資,以及國有企業的財務性投資,由原常州市國資委事前審批制改事后備案制,但對外投資的決策要求仍應按《常州市國有企業對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三是對國有企業主辦實體經濟的投資行為仍需嚴格執行常州市政府《常州市國有企業對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