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資委組織省出資企業與在鄂央企開展法治建設對標
湖北省國資委組織省出資企業與在鄂央企開展法治建設對標

文章來源:湖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05-10
5月5日上午,湖北省國資委部分省出資企業到中建三局學習調研法治建設對標。
會上,中建三局總法律顧問程海波介紹開展法治建設的做法。
一是注重加強企業團隊建設,打造了一支較高水平的法務管理團隊,實現了“四統一”的格局。統一法務管理,明確由局合約法務部對全系統法律事務進行統一管理;統一機構設置,明確二級企業、二級施工企業年營業收入高于20億元的區域公司統一設置獨立法務機構、大型項目部統一配備專職法務人員;統一工作職能,明確局及二級企業法務管理機構職能包括合同管理、授權管理、風險分級管理、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內容;統一配備標準,明確重要子企業法律部門法律人員一般不少于6人,其它二級企業及三級施工企業不少于4人。
二是注重加強合規管理,重點在推進規章制度法律評審機制、建立重大經營活動審查機制、完善企業授權體系上下了大力氣。三是注重加強風險管理,在實踐中,把尋求法務部門與各業務職能部門的風險把控尺度的統一,作為風險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來抓,積極探索風險量化評價的方法,確定了一套合理的風險量化標準。一方面積極探索合同歸口管理機制,從經營源頭入手,對簽約授權、合同評審談判、用印管理、簽約質量分析、履約監控等環節實現全過程管理。另一方面,還通過大數據分析識別風險,初步實現風險分級管理,提升了風險管理能力。
此次對標活動湖北省國資委組織了鄂旅投、湖北交投、湖北鐵投、湖北工建、湖北清能等5家出資企業總法律顧問或分管企業法治建設領導以及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參加對標學習。通過對標,省出資企業既看到了差距,又實實在在的學到了經驗,紛紛表示要從六個方面下學習改進工作:
一是學習法治理念。在處理合規管理與經營業務的關系上,要始終堅持合規要求高于經濟利益,業務活動遵守合規制度,對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使“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觀念深入人心。
二是學習進取精神,要把法治建設作為一項偉大事業,積極進取,做到有為有位。
三是學習體制機制,切實下功夫完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使法治建設成為企業法人法理結構的核心環節。
四是學習精細管理,分利用“互聯網+”,將法治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嵌入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實現過程控制,量化考核監督。
五是學習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和引進法治專業人才。
六是學習價值觀念,要大力推動企業法治工作向縱深發展、向高端延伸,進一步發揮企業法治工作的價值創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