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資委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江蘇省國資委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文章來源:江蘇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05-24
近日,針對少數省屬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存在的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足、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招投標和合同管 理不嚴格、財務和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江蘇省國資委下發《江蘇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通知》,對省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要科學規劃重大投資項目,認真編制年度投資計劃。省屬企業應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并以此為依據編制年度投資計劃,確立年度投資目標。除省級以上部門下達的專項任務外,未列入規劃、計劃的臨時性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二是要注重項目前期研究論證。對擬投資的固定資產項目,省屬企業應組織專業人員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嚴格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是要規范決策程序和行為。對固定資產重大投資項目,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要建立完善分級授權決策機制,股權多元化企業研究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前,國有股東代表應請示集團公司,并按集團公司意見參與項目投資決策。
四是要加強項目設計和變更把關。要加強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管理。建立施工圖會審制度,未經批準的施工圖設計不得用于施工。嚴格規范設計變更管理,建立健全設計變更分級審批制度,明確設計變更審批權限。
五是要強化投資概預算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編制投資概算和預算。投資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投資估算百分之十的,項目單位應當報項目審批部門審批。
六是要嚴格招投標和合同管理。除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投標的項目外,凡達到和超過限額的必須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限額以下能進行招投標的,盡量走招投標程序。加強合同管理,推行合同規劃制度。
七是要嚴格按工程建設進度要求組織施工。工程建設進入施工階段后,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節點明了,實現工程建設有序可控。要強化工程建設目標責任制,突出重要節點和關鍵環節,加強現場檢查督導。
八是要突出工程質量管理。要明確工程建設各個階段的質量管理,高標準抓好工程質量建設。投資主體與各項目單位以切實可行的方式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并加大考核獎懲力度。
九是要強化項目資金管控。項目單位應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做到事前、事中管控,做到來源清楚、去向明確、依法合規。要加強項目資金結算管理,應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跟蹤審計,確保結果準確可靠。
十是要建立完備的項目檔案。項目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全過程加強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統一標準,分級管理,專人負責,集中保管。
十一是要嚴密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投資項目竣工后,應按照規定編制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竣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到位。
十二是要組織開展項目后評價。省屬企業應建立固定資產投資后評價制度,按年度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計劃,對投資額較大項目及具典型意義的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