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國資委深入學習中辦、國辦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揚州國資委深入學習中辦、國辦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文章來源:江蘇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07-19
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對經營管理活動的法律審核把關作用,推進國有企業依法經營、合規管理,近日,江蘇省揚州市國資委根據省國資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辦、國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的通知要求,以領導領學和集中輔導的形式組織了法規知識學習。市國資委副主任、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組長夏心忠主持學習,全體機關人員參加。
學習主要圍繞《意見》提出的機構組成、隊伍建設和顧問職責等6項內容進行領學,并就對黨政機關作出“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之前,應當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等規定,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責任等內容進行了重點學習。大家表示,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是領導干部和政府機關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重要依托,對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水平以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有積極作用。而落實好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有助于公司規范經營決策,堅持依法運營,承擔社會責任,切實防范與化解法律風險,真正讓法律顧問在擔任“服務者”的同時當好“把關人”。
最后,夏心忠要求,要通過《意見》的學習切實提高機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指導、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主動向實現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目標邁進。要積極引導市屬企業從法治國企高度深刻認識《意見》的重要意義,主動守法經營,勇擔社會責任,爭做企業表率。要結合《市國資委2015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意見》和《市國資委關于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法制建設的意見》,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建設,更好地把各種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和經濟提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