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國資委進一步厘清權力事項和責任清單
揚州國資委進一步厘清權力事項和責任清單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0-21
為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資本為主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通過提高監管效能、提升決策水平和規范權力運行,更好地依法履行國資監管職責,服務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近日,揚州國資委根據揚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推進跨江融合發展領導小組2016工作要點》部署要求,依據國資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本部門權力和責任事項再次進行了梳理、匯總和統計,并以文件和信息公開形式,分別編制下發了《關于印發〈揚州市國資委權力事項和責任清單〉的通知》(揚國資〔2016〕65號),公開明確了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清單》部門職責部分共分9項56條,主要對國有資產保值責任、監管企業工資分配、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和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等職能權限再次進行了界定和規范;《清單》履行部門職責對應權力事項共分5項27條,主要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干部監督管理、章程修訂審核、國有股權轉讓以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再次進行了清理和細化。通過《清單》的再明確、再規范,促使國資監管工作職能邊界更加清晰、監管權責更加一致、上下運轉更加高效,同時對推進全面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和爭創廉潔部門也具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