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國資委六項舉措抓好監管煤炭企業電煤供應
貴州國資委六項舉措抓好監管煤炭企業電煤供應

文章來源:貴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0-21
貴州國資委監管的煤炭企業有盤江資本(含林東煤礦)、水礦集團和六枝工礦,共有礦井23對,核定生產能力約2939萬噸/年,生產原煤約占全省原煤生產總量的11.7%;3戶煤炭企業月提供電煤約58.2萬噸,占全省電煤需求的14.8%。貴州國資委采取六項舉措抓好監管煤炭企業電煤保障工作。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及時傳達省政府常務會、全省電煤供應保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專題研究貫徹落實措施。要求各煤炭企業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發揮國有企業在保電煤發揮表率和帶頭作用。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貴州國資委、各煤炭監管企業都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電煤協調調度工作小組,統籌協調電煤生產、供應工作。
三是強化電煤供應。指導督促煤炭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科學組織生產,最大限度釋放產能,鼓勵企業多出煤、出好煤。統籌做好內部調控,將保電煤供應作為首要任務,不斷提高電煤供應比例。做實煤炭庫存,制定應急方案,確保關鍵時刻不缺煤、不斷煤。
四是強化運行調度。建立日調度機制,每天對各監管煤炭企業原煤生產、電煤供應情況進行調度,定期進行動態分析,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和工作措施。
五是強化安全生產。做好監管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以安全保生產、以安全促生產。
六是強化考核激勵。堅持正向激勵機制,將電煤供應情況企業納入監管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對完成情況的給予適當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將給予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