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資委出臺《關于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北京國資委出臺《關于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文章來源:北京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0-27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深化國企改革的精神,促進北京市屬國企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北京國資委制定《關于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于近日正式印發。
《指導意見》確定了北京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五項基本原則: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承擔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相結合,與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相結合,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相結合,與改善治理、加強管理相結合,與立足北京實際、行業特點和企業功能定位相結合。提出了三個工作目標:到2020年,市屬國企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履行社會責任和發揮功能作用能力顯著提高,企業影響力和帶動力明顯提升。結合北京特點,明確了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十項主要內容:服務首都發展,提升創新能力,保護生態環境,堅持提質增效,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注重海外履責,強化安全管理,關愛員工發展,參與社會公益。制定了五條具體措施: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加強社會責任實踐,創新社會責任溝通方式,建立健全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探索建立社會責任指標體系。
《指導意見》注重突出以下五個特點:一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最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最新要求,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充分體現北京特色,三是要求因企制宜,堅持打基礎、創特色、促提升相結合,四是明晰市屬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便于企業把握和操作,五是明確工作抓手,增強實效性,要求將社會責任報告作為企業董事會工作報告的組成部分,列入北京國資委對企業董事會工作的評價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