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國企國資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和階段性成果
寧夏國企國資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和階段性成果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1-10
2016年11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隆重召開自治區新組建5家國有投資運營集團公司成立大會,自治區主席咸輝為新組建的5家國有投資運營集團公司揭牌并作了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前一階段區屬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的成績,分析了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對深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次5家集團公司成立大會,也是新一輪國企改革發展的動員會,標志著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改革力度之大、進度之快,在全國名列前茅。
自2015年12月以來,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寧夏國資委研究制訂并提請自治區黨委、政府出臺了《自治區屬國有企業重組改革實施方案》,按照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部署,結合企業產業特點和功能定位,對主營業務和所處行業功能相近的企業進行科學歸類合并,將寧夏國資委監管的32戶企業改組組建為寧夏建設投資集團公司、寧夏交通投資集團公司、寧夏農業投資集團公司、寧夏旅游投資集團公司、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寧夏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公司、寧夏農墾集團公司6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公司和1家產業發展集團公司。這是自治區黨委、政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深化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提升自治區投融資平臺功能、打造行業龍頭企業、推進轉型升級、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對于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產業布局,增強企業整體實力,實現做強做優做大目標奠定了基礎,對推動全區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帶動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通過這一輪改革,寧夏回族自治區屬國有企業形成了“兩級授權、三層架構”的監管體系,國有企業形成了“7+6”發展格局,“7”就是:2016年11月7日成立的5家投資運營集團,加上寧夏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和寧夏農墾集團;“6”就是:寧夏電力投資集團、西部創業實業股份公司(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加上自治區參股的神華寧煤、中色東方、國電投青銅峽鋁業和中鋁寧夏能源集團。這13戶集團公司是自治區黨委、政府管理的企業,也是自治區骨干國有企業,由寧夏國資委統一監管,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重組改革完成后,在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方面,要以持之以恒的決心推進改革,以只爭朝夕的勁頭加快發展。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公司和寧夏農墾集團公司以國有資本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產業集聚、轉型升級、股權運作、價值管理和資本流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為重點,對其出資企業按照出資額履行股東權利和職責。重點是搞活國有企業機制,目標是提升企業內在活力和市場競爭力,主要包括引進社會資本進行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實行董事會依法選聘經理人制度、擴大外部董事比例、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推進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等,最終真正確立企業在市場上的主體地位,確立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地位。
在國資監管方面,寧夏國資委專司國有資本監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實現以管資產向管資本的轉變。以產權為基礎,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通過修訂完善公司章程,明確授權內容、范圍和方式,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公司和寧夏農墾集團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重點對重組改革后的國有企業,按照不同類型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以提高改革的針對性、監管的有效性、考核評價的科學性。
在國企黨建方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把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將企業黨組織內嵌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治區的重大部署在國有企業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不斷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深化作風建設,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嚴肅查處侵吞國有資產、利益輸送等不法行為,樹立國有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