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出臺關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
常州市政府出臺關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1-11
日前,江蘇常州市出臺《市政府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這是常州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和《省政府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的重大舉措,將穩妥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意見》指出,要以推動各類所有制經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為導向,以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為重要途徑,堅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優化國資布局結構相結合,與推動國資有序流動、盤活用好國有資產相結合,與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步伐,增創常州經濟發展新優勢。
《意見》要求,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按照圍繞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探索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徑;堅持完善制度、保護產權,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堅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交易規則,科學評估國有資產價值,完善市場定價機制,切實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持穩妥有序、示范帶動,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注重試點先行,一企一策,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尊重基層創新實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做法。
《意見》明確,將常州市國有企業按主要從事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劃分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公益類行業和領域,資源及開發類的相關行業和領域,具有前瞻性、戰略性意義的行業和領域,市場化程度高、競爭性強的行業和領域,市場化程度高、競爭性強的行業和領域等五個類別,確定了各類別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路徑和股權比例;確定了子公司、集團公司等不同層面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點內容;對非公資本、集體資本、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國有資本入股非國有企業、探索優先股和特殊管理股制度以及實施員工持股等方面作出安排。
《意見》還明確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國資定價機制、加強監督和保護職工權益等問題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