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出臺市軌道交通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青島市出臺市軌道交通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1-29
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了《青島市軌道交通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這標志著青島市成為全國地鐵城市中第一個以政府規章形式規范軌道交通沿線土地開發利用事項的城市。
《辦法》以“問題引導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為原則,堅持以“優化城市空間功能布局,促進軌道交通建設和沿線區域經濟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著困擾地鐵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深入研究沿線土地規劃控制、站點周邊土地集約開發、土地規劃與城市控規沖突調整、綜合開發項目的整體規劃與一體設計、土地開發收益管理等一系列事項,科學設計條款,保證貫徹實施,較好地解決了當前青島市軌道交通發展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