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資委完成省屬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
江蘇國資委完成省屬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2-08
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是新形勢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因企施策推進改革的基本前提,對推動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具有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明確指出:“根據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不同國有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狀和發展需要,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提高改革的針對性、監管的有效性、考核評價的科學性,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促進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和分類方案,報本級政府批準。各地區可結合實際,劃分并動態調整本地區國有企業功能類別。”同時,《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16〕2號)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分類名單,報本級政府批準”的要求。
近日,為貫徹落實好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江蘇國資委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進行分類,22戶省屬企業全部界定為商業類國有企業,無公益類企業。其中,商業類國有企業主要分為兩類,一類為省國信集團、蘇豪控股集團等14戶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一類為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蘇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有限公司等8戶主業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
此外,根據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各省屬企業負責對所出資企業進行分類,分類方式、分類名單報國資委批準。今后,江蘇國資委將根據功能界定和分類,對所監管企業進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和分類定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