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國資委舉辦法治建設專題講座
湖北襄陽國資委舉辦法治建設專題講座

文章來源:襄陽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7-01-12
為了在出資企業建立完善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各法人治理主體規范運行,近期湖北襄陽國資委特邀委機關法律顧問、湖北隆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江濤在南湖賓館作《建立與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專題講座。講座由襄陽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周海濤主持,襄陽國資委出資企業的黨組織成員、董事會成員、經理層成員、監事會成員及委機關干部共計120余人參加學習。
在講座開始前,對全體人員開展了公司法人治理的知識測試。劉江濤根據測試情況,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詳細講解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職責權限,結合介紹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兩種模式,針對性地提出了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議。
周海濤在主持講座時指出了出資企業在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出資企業領導人員規范行權履職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要強化責任行權履職。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本質是責任配置的制度安排,國企領導人肩負著經營管理國有資產、實現保值增值的重要責任,要站在推進公司健康長遠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性,明確責任使命,強化責任意識,增強依法規范履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要依法依規行權履職。要按照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從嚴管理,切實加強各層級、各業務領域的依法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化運作,依法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推動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是團結協作行權履職。要把搞好生產經營、加快企業發展、維護出資人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樹立共同的目標追求。處理好黨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把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實現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有機統一。要搞好班子正職之間的團結,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既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相互聯動,齊心協力。四是清正廉潔行權履職。國企領導人員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是組織賦予的,面對權力應該如履薄冰,要把好“欲望關”,增強“免疫力”,自覺增強黨性修養,內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終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不但自廉,還要確保他廉、群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