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福建省政府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6-19
6月17日,福建省閩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掛牌。這標志著,繼江浙滬之后,福建區域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正式落地。
福建省閩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政府通過“授權”方式設立的地方版AMC,為福建投資集團的全資子企業,公司首期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億元,后續注入優質資產或吸收民間資本入股。福建省閩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在福建省范圍內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收購、處置業務,參與資產管理相關的企業并購、重組,并提供投資管理等咨詢服務。
2012年財政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原則上只可設立或授權一家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只能參與本省(區、市)范圍內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工作,其購入的不良資產應采取債務重組的方式進行處置,不得對外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