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6-28
今年以來,能源集團加強銀企業合作,著力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銀企共贏,先后與郵儲銀行、建設銀行、海峽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等五家銀行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五家銀行均承諾在未來三年內優先為能源集團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和資金支持。其中,國家開發銀行承諾未來三年融資120億元支持能源集團發展,直接融資包括超短融、私募債券、中期票據等不低于50億元,間接融資包括能源集團擬建或在建風電、火電、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等不低于70億元;交通銀行承諾至2014年末,給能源集提供人民幣100億元整的授信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