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工集團四舉措加強國(境)外資產及業務監管
福建建工集團四舉措加強國(境)外資產及業務監管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03-13
福建建工集團四舉措加強國(境)外資產及業務監管:一是人員統一委派,境外分子公司、項目部的領導班子成員、主要技術骨干等由集團統一聘任或委派。二是財務統一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委派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稅收和外匯管控,全面推行ERP信息化管理,實現財務管理網絡化。三是決策統一審批,境外分子公司的設立、班子成員任免、投資等重大經營決策均由集團統一研究審批。四是業務統一監管,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工作制度,重要設備物資均由國內統一招標采購;確保工程質量,納入集團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強化審計監督,建立預報預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