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2-08-06
8月2日凌晨1時,連云港港口集團緊急召開“防抗強熱帶風暴‘蘇拉’和‘達維’工作”的防臺防汛緊急會議,會議通報了國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發布的海浪警報,傳達了市政府防抗臺風緊急會議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今年第9號第10號臺風防御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并全面部署了集團防臺防汛工作,確保職工生命財產、港口重大設施設備、在港船舶和貨物安全。
一是及時發布《熱帶風暴和強熱帶風暴預警公告》,啟動集團防臺防汛應急預案,密切關注臺風動向,及時將臺風信息傳達到每一位職工并通過職工傳達到職工家屬,做好各項防御措施,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加強防臺抗臺工作組織領導,要求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自參與、靠前指揮,按照“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物資到位”的原則,層層落實防御措施,確保港口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港口基礎設施和設備、在港貨物和船舶的安全。
三是根據要求,組織職能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大型機械設備防風裝置、怕濕貨物的苫蓋等專項檢查工作,認真落實上下機械、車輛、貨垛等高空作業以及船舶在泊、采石場、建設工地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西大堤交通管制和在港大型船舶的緊急疏港工作,加強對供電線路、通信線路的巡查,根據應急預案要求,確保安全供電和通信線路暢通,確保各項防御措施落實到位。
四是認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各單位主要責任人堅持帶班和24小時值班,堅持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問題、及時處置問題;及時與集團生產業務部值班室保持聯系。
五是要求各單位、部門在組織搶險過程中必須以保證職工的人身安全為第一重點,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避免或減輕災害損失。搶險過程中,要統一調度,分組行動,不得單獨巡視,以防不測。臺風、大潮侵襲時,應停止一切作業(需動用機械搶險的除外),并切斷碼頭設備的電源,但應保留必要的現場照明。
六是災害天氣過后,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核實損失情況,積極做好后期處置工作,近最大努力降低災害損失,并盡快恢復港口生產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