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資推進三化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
深圳國資推進三化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

文章來源:深圳市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3-04-25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市國資委加快推進監管理念、重點、方式、導向等全方位轉變,不斷強化“專業化、體系化、法治化”監管,秉持“市場化出資人和有效有為監管者”理念,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完善國資監管;大力推動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有力促進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深圳構建有效有為國資監管運營體系、打造陽光采購智慧監督平臺等多項改革經驗在全國推廣。截至2022年底,深圳市屬企業總資產首次突破5萬億元,營業收入突破1萬億元,利潤總額、上繳稅收超千億元。在全國37個省級監管機構中,總資產居第4位,利潤總額居第2位。
突出專業化監管,提高國資監管效率效能。聚焦國資委職責使命,大力強化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專業化監管。一是優化國資監管職能。持續推動市國資委職能優化調整,強化戰略研究、資本運作、綜合改革等專業處室功能。掛牌設立深圳國資國企改革創新研究院,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高端智庫。做強做優“兩類公司”,推動深圳投控公司著力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園區、科技產業三大板塊,成功躋身世界500強,入選國家“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推動深圳資本集團構建“戰略研究+協同布局+直接操盤”國資支撐體系,打造一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二是完善國資監管體系。出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規范運行促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堅定不移優監管、強規范、促發展。堅持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展,健全深圳國企黨建“1+N”制度體系,指導企業“一企一品”創建黨建品牌,深圳投控公司獲評“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堅持“抓監督、促改革、保發展”理念,構建黨委領導、紀委統籌,紀檢監察、財務總監、內審、內控、風控協同聯動的大監督體系,形成“職責統一行使、資源集中調度、內容全面覆蓋、成果開放共享”的監督閉環,實現出資人監督與黨內監督有機融合。三是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緊扣城市發展戰略,編制實施重組整合“1+N”方案、資源布局“戰略地圖”,新設組建人才安居、城市安全、資源交易、智慧城市、重大產投、深港科創等企業集團,推動86%的凈資產集中到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為主體、金融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兩翼的“一體兩翼”領域。著眼補鏈延鏈強鏈,實施“上市公司+”戰略,積極開展戰略性并購,紅土鹽田港REIT作為我國首批九家基礎設施公募REITs之一發行上市,鵬華深圳能源、紅土深圳安居分別作為全國首單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公募REITs和首批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成功發行,全系統擁有上市公司增至37家,資產證券化率超60%。四是持續增強核心功能。聚焦服務國家戰略,推進監管理念、重點、方式、導向等全方位轉變,推動市屬企業在服務“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對口幫扶、疫情防控、綠色低碳轉型等全局性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決落實深圳支持民營經濟“四個千億”計劃,高效運營1000億元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累計為473家民營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679億元,涉及就業人數超60萬人次,有力提振市場信心。大力構建“科技園區+科技金融+人才服務+場景應用+平臺支撐”全要素創新服務體系,累計為13萬家(次)中小微企業,提供超2萬億元融資支持,破解“融資難、融資貴、融資繁”問題;高效運營100億元規模深圳天使母基金,投資種子期、初創期項目671個,124家企業成長為“潛在獨角獸”,支撐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成為全國的一面旗幟。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突出體系化監管,提升國資監管系統性協同性。堅決落實構建監管大格局要求,持續完善“直接監管+委托監管+指導監管”監管體系。一是強化集中統一監管。加強國有資產全口徑全流程監管,推動實現法規制度協同一致、行權履職規范統一、功能發揮集成高效。在2007年實現全市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基礎上,以產權和財務管理為基礎,按照產權層級開展監管,對黨建工作、重大事項、風險事項穿透監管。二是強化區屬國資指導監督。出臺區屬國資國企深化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的“10+3”方案,指導南山、寶安、龍華等區創建綜改試驗示范城區,助力前海打造服務新時代國家改革開放重大戰略的國資國企改革樣本。與各區全面開展戰略合作,聯合區屬企業共同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光明科學城等重大戰略平臺建設。三是強化集體資產管理。出臺發揮國企引領帶動作用促進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建成集體資產監管平臺,在土地開發、片區利益統籌、基金投資、人才培養等領域開展市區合作項目100多個,有效帶動集體企業轉型發展。聯合羅湖區屬國企及11家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出資設立全市首支“國企+股份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總規模1.7億元,探索盤活集體資金紓解創投募資難問題新路徑。四是打造智慧監管平臺。落實國家加強數字化智能化監管有關要求,與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完成大額資金動態監測、國企改革、產權管理、投資管理、財務監管等信息系統建設,打造“國資大屏”“一企一屏”等平臺,實現監管履職數字化、智能化。著力以信息化提升監督效能,構建陽光采購、資產交易、陽光租賃、資金融通、重大資源開發、國資大數據等“六平臺一中心”智慧監管平臺,陽光租賃交易平臺累計競價增值22.4億元,有效監督、有效益的監督成為深圳國資鮮明特征。
突出法治化監管,堅持以法治思維行權履職。立足深圳“法治城市示范”戰略定位,通過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完善國資監管,深化法治國企建設,在法治軌道上切實提升國資監管效能。一是堅持法治國資與法治國企一體構建。出臺加強法治國資建設實施方案、法治國企建設實施意見。開展制度性文件全面清理,通過廢止失效一批、保留完善一批,形成更加系統完備、科學規范、精簡高效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2017年以來累計32家市屬企業獲評“廣東省法治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占全市獲評總量近半。二是堅持依法監管與尊重企業自主權有機統一。制定修訂產權變動監管辦法、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參股管理指導意見等國資監管制度,讓監管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修訂國資監管權責清單、形成8類24項事權,出臺授權放權清單、授權放權37項,將相關修訂及時納入公司章程,嚴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權履職,充分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賦予企業更大經營自主權。對市場化方式戰略并購的上市公司,建立以章程為準則、董事監事履職為抓手、重大事項溝通為必備程序、緊急情形干預為重要保障的“3+1”治理體系,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經營自主權。三是堅持合規管理與試點建設同步推進。對標落實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廉潔合規建設“嵌入式”監督,指導深業、地鐵等4家試點企業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探索編制具有深圳國資特色的企業合規建設標準。
通過構建專業化體系化法治化國資監管運營體系,有力推動深圳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一是實現規模實力顯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市屬企業總資產達5.001萬億元,首次突破5萬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1萬億元,首次突破1萬億元;全年實現利潤1131億元。近5年市屬企業累計完成投資1.1萬億元,城市建設運營主力軍作用充分彰顯。二是標志性改革成果不斷涌現。市場化考核激勵約束機制、陽光采購智慧監督平臺等改革探索由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綜改試驗標志性成果向全國推廣,打通國企“資本結構優化—公司治理強化—選人用人市場化”改革鏈條被國家發改委列入47條“深圳經驗”向全國推介。深投控、深國際等一批改革經驗、典型案例在全國推廣。三是企業發展活力動力有效激發。近3年來,資產超千億元企業從5家增至10家。深圳投控公司總資產突破萬億元,世界500強排名升至第372位。深創投集團投資的244家企業全球上市,培育上市企業數量國內第一。深圳地鐵集團“軌道+物業”國別案例納入《G20/OECD政策工具》報告,運營總里程躍居全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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