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1-04-12
一是質量與工資掛鉤,用數據說話。在績效工資中,將30%的工資總額同產品質量掛鉤考核。
二是加大質量同單位領導薪酬的掛鉤力度。將單位負責人年薪的30%同本單位的產品質量掛鉤考核,根據《制造單位負責人質量責任考核職級動態管理試行辦法》評定薪酬額度。
三是加大對效益和成本費用考核力度。將20%的工資與利潤完成情況掛鉤考核;在今年的任務書中增加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和用水指標。截至3月31日,集團共與45家二級單位簽訂2011年度經營責任制任務書。
打印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