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五統一”制度,即:統一發布信息、收費標準、交易規則、監管機構和審核鑒證;二是取消定向協議轉讓,所有國企資產轉讓都進場陽光交易,有效解決了改制國有資產定價難的問題;三是建立國有資產評估結果公示制,對轉讓信息實行“事前、事后掛牌公告”,通過網站、報刊等媒介充分披露掛牌信息,并把監管與服務相結合;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杜絕腐敗問題的發生;五是實行公開競價轉讓程序“封閉監控制”,競買人在不同房間競價,避免相互干擾,確保競價更加公開、公平、公正。2010年該中心成功對270個項目進行了競價交易,總起價22460萬元,總成交價30676萬元,增值8216萬元,增值率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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