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集團監事會堅持“抓大放小、突出重點”工作思路,在清理高風險投資業務、盤活客運中心大樓資產、注銷達木地板虧損項目三大任務基本完成之后,將監督工作重點轉向集團物資集中采購、投資項目等領域。在年度監督檢查對集團物資集中采購抽查的基礎上,近日,監事會主席親自帶隊,對集團物資集中采購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
通過調研,監事會全面了解了集團物資集中采購工作流程,對物資集中采購工作中堅持“四個堅定不移”、提高供貨商門檻、公開透明采購程序、約法三章嚴格采購工作紀律等好的做法以及物資集中采購工作實效給予充分肯定,監事會針對物資集中采購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三條意見和建議:一是進一步完善集中采購工作流程,實行陽光采購,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和透明,同時要充分考慮年初采購計劃,避免集中采購的盲目性;二是進一步完善集中采購價格確定的制衡機制,實行詢價、核價相分離,逐步提高采購物資的性價比;三是進一步提高對集中采購風險的認識,合理設置采購框架環節,健全有關制度措施,杜絕暗箱操作,切實保護干部。
集團分管負責人和主管物資集中采購的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充分考慮監事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健全有關制度,強化工作措施,切實提高集中采購物資的性價比,盡可能地節約國有資產,最大限度地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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