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職務聘任機制。建立健全基層班組長選拔任用機制,將班組長提名權利賦予職工,把思想覺悟高、責任心強、業務過硬、作風扎實、敢抓善管的職工作為班組長培養對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經過民主競選等方式選拔班組長。
二是培訓復訓機制。嚴格落實“136”培訓制度,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礦井內部規章制度、礦井質量標準、典型事故案例和班組長職責權利等為主要內容,對競爭上崗的班組長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三是績效考核機制。制定班組長考核細則,以團隊建設好、責任落實好、學習技術好、安全質量好、任務完成好“五好”為主要內容加大對班組長考核力度,從安全生產履職、班組安全情況、出勤率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先樹優、任免提拔的重要依據。
四是月度評估機制。每月召開一次班組長活動日會議,對班組長工作、學習、崗位創新及班組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推廣班組管理的先進經驗,剖析班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是政策激勵機制。將班組長納入管理人員管理范圍,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享受相應崗位津貼,對涌現出的優秀班組長進行表彰獎勵,增強班組長的收獲感和成就感,調動班組長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