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紀檢、監察、法審工作的緊迫感。認真做好紀檢、監察、法審工作是實現企業長治久安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是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機制。建立和完善對“權力行為”實施有效制約的機制,努力形成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規矩辦事、靠制度約束人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制度缺失或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的水平。
三是不斷強化法律意識,扎實推進全面風險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省國資委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精神,按照《全面風險管理實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實做好風險管理工作。在認真總結企業風險管理的基礎上,認真分析風險防范中的重大缺陷,完善風險防范的制度與流程,加大風險防范的責任落實及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的力度,確保年度內本單位無重大風險發生。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水平。要認真做好經營責任制任務書完成情況的審計工作。要針對企業潛在的各類風險狠抓審計工作,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環節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和處理意見。
五是強化教育作用,切實做好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工作。要重點加強對班子“一把手”的監督。各級“一把手”要主動自覺地加強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加強自我修養,要認真學習、研究政策和法律。要在復雜的環境中保持操守,加強思想修養,把住法紀底線。要主動接受監督,敢于接受監督。
六是增強責任意識,狠抓工作落實。堅持“兩手抓”的方針,著力構建懲防體系,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大力支持紀檢、監察、法審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紀檢、監察、法審工作的領導,重視紀檢、監察、法審干部的培養和使用,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和履行職責的能力,保證企業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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