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一市一結算主體”改革,建立職責明晰、幅度合理、保障有效的梯級管理機構。
二是創新建設管理模式,探索研究小項目的集中管理模式,擬由市公司作為各項目業主,降低管理成本;建立省公司直管(包含運營路段公司作為項目業主)、省市共建、市縣合作、BOT招商、企業自建等多種建設管理模式。
三是推進養護總承包改革,由省養護公司承包實施養護業務,大幅降低養護成本。
四是推進資產經營改革,進一步整合經營開發資源,大力發展物流、信息廣告等盈利水平高、回收期短的中短線投資項目。
五是推進高速公路監控管理改革,培育自己的技術力量,為今后面向市場化運作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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