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企業規模效應,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并獲得更有利的保障,本著集約化管理思路,福建交通集團所屬福州港務集團決定改變多年來對財產分散投保的作法,嘗試在全系統開展財產及機動車輛集中統一投保工作。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招投標,2009年12月17日福州港務集團最終選定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作為2010年的財產和責任承保公司。
通過本次保險統一管理工作,福州港務集團的資產投保率由52%提高到了99%;全企業總保險費降低30.7%;保險的險種增加2個;保障范圍涵蓋了企業全部的固定資產(含碼頭、泊位、堆場)、人員、機動車輛、所有營業場所、辦公場所的公眾責任以及碼頭的營運責任風險以及地震、污染等特殊風險。統保工作的正式實施,使福州港務集團的人、財、物、責全方位的風險得到全面有效地控制和轉移,可為企業經營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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