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費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近期山東高速集團全面施行收費人員工資總額包干分配辦法,將工資總額按照固定工資和變動工資調整到各占月應發工資50%左右的水平,并配套建立收費人員競爭選拔和流動、淘汰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分公司推行崗位評估,自行確定收費人員工資分配項目及標準,實行一崗一薪制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分配后,集團根據月通行費實收收入、出入口車流量將工資總額核定到分公司,再由分公司包干核定到收費站,由收費站根據個人業績進行考核,將全額工資與收費人員日常考核結果掛鉤,實現以日核薪、按月兌現。該辦法有效解決了各基層單位工作量差異、員工勞動差異問題,通過動態管理,使相同崗位員工的績效工資水平能夠根據相對業務量拉開差距,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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