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青島海灣大橋工程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山東高速集團所屬青島公路公司近期與青島市檢察院成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小組,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三個機制”,做好同步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小組由市檢察院分管檢察長、公司分管領導任組長和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指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制定預防措施。市檢察院堅持“參與不干預、到位不越位、幫助不添亂、服務不代替”,參與同步預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與服務。主要工作措施是建立“三個機制”:
一是建立共同協作配合機制。市檢察院及時向公司通報有關重點工程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公司舉一反三開展預防活動。公司在工程建設、生產經營及制定規章制度時遇到法律問題,市檢察院及時提供咨詢和服務。公司及參建單位發現構成職務犯罪案件時,主動向檢察機關舉報或移交,配合檢察機關查辦。
二是建立共同警示教育機制。指導小組制定年度預防職務犯罪教育計劃,由指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同時,采取聯合宣講,組織參觀監獄讓服刑人員現身說法,開展談體會、專題研討等加強專題教育,并在大橋網站開辟宣教專欄。
三是建立共同預警防控機制。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排查,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預測分析,提出前瞻性預防對策和治理措施。市檢察院參與招投標、物資采購、資金撥付、資金使用、工程監理、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實行全程無縫監督,并協助建設單位和管理部門健全廉政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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