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反腐倡廉教育。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紀委三次、四次全會精神,集中開展廉潔自律宣傳教育月活動,逐級進行廉政談話,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廉潔自律承諾書》;廣泛開展了學習《領導人員必修的25課》《黨員領導人員不能做的150件事》等“三本書”為主要內容的“加強黨性修養、弘揚優良作風”主題教育活動;舉辦了廉潔從業警示教育報告會,利用近兩年礦區發生的幾起案件進行了警示教育;舉辦了第三屆反腐倡廉文藝演出;突出抓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的學習貫徹,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
二是狠抓執紀辦案工作。認真落實《關于對有案不查進行責任追究的意見》,立查案件;集中組織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深刻剖析案發原因,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5項,較好地發揮了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是大力優化發展環境。全面落實集團公司《進一步轉變作風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實的意見》,逐級落實責任制,加強對落實科學發展觀、集團公司決策部署等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修訂完善人事任免、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等管理監督方面的制度60多項,促使領導人員干事干凈。強化效能監察工作,從生產經營管理易發生腐敗的關鍵領域入手,突出物資采購、經濟分配、收費罰沒款管理等重點,有力地促進了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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